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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處 | 2010-09-06 | 點閱數: 445
1.如附件。
2.請於 10 月 6 日前送至佩珍老師彙整校內初選送件.
3.請詳細填寫報名表,並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及左下方;書法類作品請以透明膠帶浮貼;若因報名表資料填列不完整(或有誤),致參賽作品權益受損,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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