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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學生事務處 | 2012-09-28 | 點閱數: 265

 

說明:
一、依據桃園縣政府文化局 101 年 9 月 26 日桃縣文視字第 1011061945 號函辦理。
二、參賽資格:凡喜愛書法藝術者均可報名參加。
三、比賽分組:國小中低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含五專前三年)、大專組(年齡30歲以下,含研究所、大學、二專、三專及五專後兩年之在學學生)、社會組、長青組(年滿六十五歲以上)
四、比賽分初審及決賽兩個階段舉行:
(一)初審收件日為 101 年 11 月 12 日(週一)至 101 年 12 月 10 日(週一)為止(以郵戳為憑)。
(二)決賽訂於本(102)年 1 月 26 日(週六)於桃園縣立體育場(巨蛋)舉辦,相關參賽辦法及報名表詳載於旨揭徵件簡章,並可由該局網站下載,網址 http://www.tyccc.gov.t【下載專區】。
五、本案聯絡窗口:本局視覺藝術科楊麗儒/電話:(03)3322592 轉 8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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