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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12-11-21 | 點閱數: 239

一、依據 101 年教育部對本市統合視導項目辦理。
二、配合教育部推動國小教師參加加註英語專長學分班,請 貴校將教師加註英語專長情形列為學校校務重要優先實施項目,鼓勵教師申請加註英語教學專長,未來將納入職務選填之參考依據。另 本局亦將「學校鼓勵、宣導教師加註英語專長執行情形」,列為校長辦學績效評鑑訪視指標項目。
三、現行國小教師加註英語專長學分班之費用係由教育部專案全額補助,考量資源分配公平性及使資源有效利用,參加學分班之教師若未能完成該項進修,五年內將不得再參加教育部補助之英語專長學分班。
四、另為鼓勵及提升本市教師取得加註英語專長,除補助英語檢定通過 CEFB2 等級報名費,並請 貴校核予已取得加註英語專長教師證之教師嘉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