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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處 | 2010-10-21 | 點閱數: 292


說明:
一、本案於 9 月 2 日教網中心第 40410 號公告在案。

二、為鼓勵學校及教師推動海洋教育,提升學生對海洋的認識,引領學生親近與體驗海洋,增進喜愛海洋的情懷,並培養兒童養成主動觀察、問題解決的能力。

三、活動對象:分為國中教師組及國小教師組,以個人為單位, 37 班以上學校,每校至少檢送一件作品參賽。

四、收件截止日期: 11 月 1 日(一)。

五、收件方式及活動相關計畫及表件,請參考教網中心第 40410 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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