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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訪客 - 學生事務處 | 2013-01-22 | 點閱數: 239

 

一、本申請計畫每案最高補助10 萬元整,執行時間 2013 年 2 月~10 月。
 
二、提案時間: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 月 31 日。
 
三、提案檢附文件:
(1)提案紙本企畫書一式兩份。
(2)企畫書電子檔光碟一張。
 
四、提案計畫書請包含下列項目:計畫緣起、計畫目標、課程內容、課程執行方案(含課程時間、上課地點、參加人數、招生對象、執行方式)、課程表、經費概算表及執行成員。
 
五、寄件地址: 23148 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 531 號 2F 神腦科技文教基金會 收(以郵戳為憑)
五、檢附實施計畫 1 份(如附件),本案聯絡窗口神腦科技陳庭舜先生(02-22183588#1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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