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擔任身心障礙學生(具身心障礙手冊或經鑑輔會核定)之普通班合格教師,每週確實有 2 次以上輔導紀錄者,每年嘉獎 2 次:實際擔任輔導工作並有紀錄者,每年嘉獎 1 次
link to http://course.tn.edu.tw/school.aspx?sch=11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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