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市府102年 11月 6 日府人給字第 1020998899 號函辦理。
為提倡市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培養正當休閒活動,鼓勵員工文藝創作以砥礪身心,提升人文素養,進而增進政府活力與效能,舉辦臺南市政府公教人員美展。
本次美展收件分類計有國畫、書法、油畫、水彩等四類。參加對象包括市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所屬員工及其眷屬(限員工之配偶及直系血親)暨退休人員。歡迎同仁依所附美展簡章,精選作品參展;展覽日期、地點訂於103年2月27日至103年3月12日止於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第三展覽室展出
各類送展作品請依簡章規定黏貼標籤並造具作品清冊3份於102年12月16日前由機關學校彙送人事處,俾憑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