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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吳政穎 - 生活教育組 | 2014-01-16 | 點閱數: 323

說明:
一、依據本府警察局 102 年 12 月交通事故分析解讀表辦理。
二、 102 年 12 月份 A1 類(死亡)事故中,以騎機車事故、高齡者事故及酒駕事故者居前 3 名,肇事原因為:未注意車前狀態、騎機車未戴安全帽及酒後駕車失控自撞(8 件)等,為有效防制上揭事故發生,請於適當時機配合活動、課程加強宣導相關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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