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市府103年3月26日府人給字第1030283834號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3月24日總處給字第1030027301號函辦理。
二、旨揭問答集將置於公務福利e化平台/福利措施規劃/政策性福利措施選項下,之後直接於平台上增修,不再另行通知。另有關子女教育補助審核流程及應注意事項,可參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人事業務標準作業流程專區/待遇保險SOP/子女教育補助預借與請領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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