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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亭儀 - 體育組 | 2014-04-25 | 點閱數: 52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3421日臺教體署全()字第1030011469A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國民運動參與意識,並保障其運動權利,立法院於1021126日三讀通過「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其中第3條條文明定每年99為「國民體育日」。為擴大宣導節日概念,特規劃辦理旨揭徵選活動,以鼓勵國人投入先期規劃,並藉以發掘全民運動推展精神。

三、旨揭徵選活動規劃內容重點分列如下(詳如活動辦法)

()徵稿日期:自即日起至本(103)521日止。

()報名方式:採郵寄或電子郵件寄送,郵寄方式者,以郵戳為憑,逾期送件即不受理;以電子郵件寄送者,收件截止時間為本年521日下午5點整。

()徵稿規範說明:標語(slogan)以宣導國民體育日,鼓勵民眾參與運動為主,字數以20字為上限(如以英文單字呈現,一個英文字母即為一個字),並針對作品設計進行說明,以300字為限。

()得獎公布日期:得獎作品及名單預計於本年66(星期五)公布於教育部體育署網站,得獎者另以電話通知。

四、徵選活動辦法及相關附件請至教育部體育署網站(http//http://www.sa.gov.tw/)首頁「最新消息」下載,如有相關事項詢問請逕洽該案聯絡人李鳳然小姐,聯絡電話:02-77343254

五、檢附「國民體育日標語(slogan)徵選」活動辦法乙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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