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市府104年1月14日府人給字第1040050183號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中華民國104年1月13日總處給字第1040022061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
二、旨揭健檢方案,請逕至公務福利e化平台(網址:https://eserver.dgpa.gov.tw)公教健檢專區查詢特約醫療院所,先行預約後,攜帶健保卡、現職服務證或退休證明、眷屬關係證明文書前往。
link to http://course.tn.edu.tw/school.aspx?sch=11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