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事故分析解讀及事故防制策進作為
交通事故分析解讀: 104年度1月A1類道路交通事故發生11件死亡11人,肇事特性分析如下:
(一)肇事時段分析:以6-8時發生3件最多,18-20時發生2件次之。
(二)肇事原因分析:以未依規定讓車、未注意車前狀況各發生3件最多。
(三)肇事車種分析:以機車發生5件最多(未戴安全帽1件)。
(四)道路型態分析:以市區道路發生9件最多,交岔路口發生6件最多,自撞類型交通事故發生3件。
(五)死亡者年齡層分析:40-49歲死亡3人最多,65歲以上長者死亡4人。
(六)學生涉及肇事發生1件(大學生受傷)。
(七)酒後駕車失控肇事2件。
二、交通事故防制策進作為:
分析本月交通事故型態,高齡長者(65歲以上)交通事故,本月共發生4件,造成4人死亡,占本月A1類交通事故36%,分析其用路型態,其中2人騎機車,1人騎自行車發生事故,一人為行人;有鑑於此本局除於各社區活動中心、樂齡中心及長者聚會場所,加強長者用路安全宣導外,並運用員警於執行家戶訪問或為民服務機會替轄區高齡者安裝自行車後座警示燈,提高自行車早晨及黃昏行駛的辨視度,有效防制事故發生,以保障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