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交通事故分析解讀及事故防制策進作為(2月份)
交通事故分析解讀:
104年度2月A1類道路交通事故發生12件死亡12人,肇事特性分析如下:
(一)肇事時段分析:以14-16時及20-22時各發生3件最多。
(二)肇事原因分析:以未注意車前狀況發生4件最多。
(三)肇事車種分析:以機車發生6件最多。
(四)道路型態分析:以市區道路發生10件最多,直路發生8件最多,自撞類型交通事故發生5件。
(五)死亡者年齡層分析:50-59歲死亡6人最多,65歲以上長者死亡3人。
(六)學生涉及肇事發生1件(大學生死亡)。(編號5號)
(七)酒後駕車失控肇事發生3件(編號5、6、9)。
二、交通事故防制策進作為:
統計本(2)月死亡交通事故資料顯示,自撞、自摔案件計發生5件,造成5人死亡,占全部交通事故死亡人數42%。分析駕駛人自撞、自摔案件肇事原因為駕駛疏忽、未注意車前狀況及酒後駕車等。許多人為了日常生計而日夜奔波勞碌,在駕駛行為表現上會有注意力不集中、精神渙散等情形,尤其隨著天候變化,更容易呈現焦躁不安狀況,倘若稍有疏失,很容易就發生碰撞橋墩、路旁固定物或自行摔倒交通事故,為了有效防制交通事故,確保交通安全,本局將利用各種宣導機會,特別呼籲駕駛朋友,在熬夜疲勞、宿醉未醒、生病服藥或情緒不穩定狀態下,千萬不要駕車上路,天候不佳時(尤其雨天、地面有積水時),應確實減速慢行;轉彎時亦應提前使用方向燈,以適時提醒他車注意。另外特別提醒駕駛人切勿超速、逆向行駛,並保持適當安全距離及間隔;夜間行駛務必開啟大燈,隨時注意前方狀況,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以維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