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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吳政穎 - 生活教育組 | 2015-03-16 | 點閱數: 381

說明:

一、依據本府民政局 104年 3 月 13 日南市民徵字第 1040266637 號函辦理

二、演習時間:104年 3 月 17 日(星期二)下午 1 時 30 分至 2 時。

三、演習警報發布後,人、車一律就地避難,家居民眾應即關閉門窗,熄滅燈火電源,迅速進入自備地下室或指定之避難室避難。

四、街道行人,請依憲、警及民防人員指引迅速進入附近之避難所,同時請依民防人員指引,進入附近之避難室或自行選定如涵洞、水溝、山洞等安全處所避難。

五、鐵路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下車旅客立即接受憲、警、民防及站服人員疏導避難。

六、演習地區內高速公路及交通道實施管制,准下不准上;行駛於高速公路車輛不予管制,下交流道車輛,立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引導疏散,駕駛及乘客均應下車避難。各公、民營工廠照常運轉,但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管制(臺灣電力公司不實施斷電措施)。

七、各機場班機正常起降,惟下機旅客立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疏導避難。

八、演習中,如遇真實空襲狀況,演習立即停止,另按現行作業規定再行發緊急警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