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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林凰池 - 人事 | 2015-04-09 | 點閱數: 521

保險簡要資訊:

  • 適用對象: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編制內現職員工(含各機關派駐海外人員、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之約、聘僱人員,不含留職停薪人員,以下同)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給付項目:含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重大燒燙傷保險、傷害醫療保險、意外醫療住院保障(病房費日額、住院前後一週門診醫療、加護病房費日額、每次住院手術費用、骨折未住院)、航空意外傷害保險、意外 1至 6級傷殘補償金、意外傷害保險特定意外雙倍給付及意外傷害門診日額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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