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業於104年5月6日函頒修正,特訂定員工協助方案年度計畫,設定具體工作項目,以為本府推行員工協助方案相關服務措施之準據,請各機關學校參採辦理。
二、為落實推動員工協助方案,並利他機關學校示範學習,本府將定期調查各機關學校就各面向(組織面、管理面、工作面、生活面及健康面)服務措施執行成果,以及同仁依「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諮商輔導要點」申請諮商輔導或機關協助特殊個案情形。
三、為利各機關學校便於向同仁宣導推廣員工協助方案,檢送「員工協助方案(EAP)宣導與推廣Q&A」乙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