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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處 | 2008-02-21 | 點閱數: 639
97 年度總統教育獎初審作業
一、依據教育部「97 年度總統教育獎實施計畫」辦理。(如附件)
二、本縣「97 年總統教育獎初審作業」分國中、國小兩組辦理,收件期間為本( 97 )年 2 月 25 日起至 3 月 13 日止,以郵戳為憑,請檢附推薦學生相關資料(含具體事蹟佐證資料裝訂成冊、電子光碟),郵寄至本縣岸內國小教導處(地址: 737 臺南縣鹽水鎮岸內里新岸內 96 號教導處,並請註明「推薦參加總統教育獎」及參加組別),俾利辦理初複審工作,逾時將不予受理。
三、初審遴選方式:由本處聘請主辦機關代表、教師代表、學校行政主管代表、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等七人,組成初審評選工作小組委員會,負責初審評選作業。各組擇優三名,送教育部複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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