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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凰池 - 人事 | 2015-10-27 | 點閱數: 628

說明:

一、依據市府1041026日府人給字第1041061404號函辦理。

二、自10511日起,前往健檢時請事先至本府人事處網頁「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醫療機構查詢」連結網頁,或至保訓會網站(http://www.csptc.gov.tw/保障業務/辦理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醫療機構),確認欲前往之醫療機構於評鑑(認證)合格或認可之名單內,並於認可有效期限內,以免衍生費用無法補助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