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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凰池 - 人事 | 2016-03-17 | 點閱數: 206

一、依據市府105317日府人考字第1050264826號書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315日總處培字第1050034873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公務員懲戒法修正條文施行令影本、104520日修正公布之公務員懲戒法修正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條文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