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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凰池 - 人事 | 2017-01-10 | 點閱數: 259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13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51348021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利各機關推動公教員工參與志願服務相關經驗之拓展及強化,藉由評選公教員工參與志願服務標竿實例,蒐整獲獎案例編製「105年各機關推動公教員工參與志願服務標竿案例電子書」,請查照運用。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51229日總處給字第1050063778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105年各機關推動公教員工參與志願服務標竿案例電子書」請至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或本府人事處I-Share行動知識網/知識庫/給與綜合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