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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凰池 - 人事 | 2018-11-09 | 點閱數: 219

主旨:有關本市市立學校教師參與1071124日(星期六)「臺南市第3屆直轄市長、市議員暨里長選舉」協助選務工作之補休日更正一案,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本市選舉委員會1071025日南市選一字第1073150328號函辦理。

二、旨案前於1071017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071161956號函知各校(諒達)。

三、上開函文說明一之第(三)點略以,......依往例同意給予補休「一」天,更正為補休「二」天。倘所屬教師有協助選務工作,請教師於投票日後1年內擇無課務時段或自行調課方式補休完畢,補休期間不另支給代課鐘點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