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 107 年 12 月份警察局統計資料辦理。
二、據警察局資料顯示 12 月份 A1 類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15 件死亡 15 人;主要肇事時段以 10-12 時發生最多,肇事原因以未注意車前狀況,事故死亡年齡層以 65 歲以上( 5 人)最多; 道路型態以市區道路(類別)發生最多、交岔路次之。
三、為有效防制事故發生,請各校及樂齡中心配合課程、校際活動、班親會...等活動,加強宣導教育學生、民眾相關交通安全防制教育,加強長者用路安全宣導外。並提醒高齡者安裝自行車後座警示燈,提高自行車早晨及黃昏行駛的辨視度。特別呼籲駕駛朋友勿飲酒後駕車及指定駕駛,熬夜疲勞、宿醉未醒、生病服藥或情緒不穩定,千萬不要駕車上路,天候不佳時(尤其雨天、地面有積水時),應確實減速慢行,轉彎時亦應提前使用方向燈,以適時提醒他車注意。提醒駕駛人切勿超速、逆向行駛,並保持適當安全距離及間隔;並全面執行駕駛車輛開啟大燈(全日),隨時注意前方狀況,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以維用路安全。
四、宣導部分請持續配合目前所全國推行之四個核心概念宣導:
(一)-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交通才安全。(如:行走間衣物鮮豔、提高睌間用路時的能見度)
(二)-謹守安全空間-不作沒有絕對安全把握的交通行為。(如:認識內輪差及視線死角、覺察或觀測速度與距離的關係)
(三)-利他用路觀-不作妨礙他人安全與方便的交通行為。(如:開關車門安全五步驟、不在馬路上嬉戲或飆車)
(四)-防衛兼顧的用路行為-不作事故的製造者,也不成為無辜的事故受害者。(如:認識並遵守交通規則及標誌、騎乘自行車、機車戴安全帽)
五、宣導高齡者不違規穿越道路,應走行人穿越道。
六、請持續宣導家長於接送孩子上下學時,勿違規停車並減速慢行,請家長勿有違規停車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