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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淑梅 - 幼兒園 | 2020-02-05 | 點閱數: 607

臺南市新泰國小附幼 109年度 1-6月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公告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9120日南市教特()字第1090096216G號函辦理。
二、名額:依審查成績高低排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數名。

三、報名資格:
    1.
具備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2.有特教、護理服務相關資歷或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一般生學生家長、現任志工媽媽優先遴聘。

四、工作內容: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 6條第1項第1款第2目規定之工作職責「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在教師督導下,提供個別或少數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

五、任用期間:109年 0225()起至109年 630()(周一至周五),並視補助款項額度決定服務日數;經費由市府專款補助,惟當進用原因或經費來源消失時,將同時無條件解聘。

、待遇及相關規定:

    1.經審核通過,學校僱用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以鐘點費方式支應,每小時以 158元計、每天服務不超過8小時,服務確定期間及時數,依實際核定經費作調整。

2.受僱用人員須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健保、離退金由教育局核定額度內勻支

3.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4.錄取者須經市府核准補助後才正式進用,且應接受學校之職前訓練。

5.上述規定不及詳備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七、報名聯絡方式: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9213日(星期四)中午12點前截止,逾時不受理。

2.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及切結書(如附件 1)、身份證件影印本、最高學歷等證明文件影印本親送或郵寄本校幼兒園(送件資料恕不寄還,證明文件正本驗畢歸還)。

3.報名地點:本校幼兒園(地址:台南市新營區東學路 77號,

電話: 06-6330496*705

    4.聯絡人:幼兒園 李淑梅主任。

八、甄選方式:採取書面審查,並經甄審委員審核。

九、錄取公佈: 109213日(星期四)下午4時於本校網站公告,並電話個別通知

十、報到日期: 109215日(星期六)前報到。(若有變動,依市府公佈核准日期,再電話通知)

十一、注意事項:

(一)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二)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取消其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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