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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青樺 - 輔導室 | 2020-02-24 | 點閱數: 755

一、報名期間為225日(星期二)至327日(星期五)止。

二、本計畫報名方式如下:

      申請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新住民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學生獎學金與清寒學生助學金者,需由「目前就讀之學校」依限於「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網址: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上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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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新住民獎助學金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