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教育局 109年 12月 2日第 170016 號公告函轉 109 度廉政工作計畫辦理。
二、為使同仁明瞭公物或公款挪為私用可能衍生之刑事責任,降低廉政風險,本市教育局政風室彙整刑法侵占罪、貪汙治罪條例相關法規並蒐集新聞案例,製作成旨揭宣導資料一份(如附件)。
三、前揭宣導資料轉知同仁週知,避免因不諳法令、誤觸法網之情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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