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林凰池 - 人事 | 2021-03-24 | 點閱數: 263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10年 3月 16 日府政預字第 1100345934 號函辦理。

二、為深化公務員對於貪汙治罪條例中圖利罪之認識,釐清便民措施與圖利行為之界線,建立依法執行職務之行政準則,積極發揮勇於任事之精神,本府政風處特編撰旨揭圖表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