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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和修 - 註冊組 | 2010-09-09 | 點閱數: 1371
註冊組各項獎助學金如下,請老師下載填寫交至註冊組。

1.為照顧需要照顧的學生,避免集中資源於少數學生,請老師審慎填寫。
2.學生家庭狀況,務必說明清楚,方便送審。
3.名額有限,並非提出申請就有補助,請事先說明
4.新增資料在最上方
5.各項申請資料,建議導師請自行影印保留,隨學生資料移交
6.請老師提前繳交資料,避免擠在期限最後一天。(彙整資料)
7.固定獎助學金資訊:
 教育儲蓄戶網 http://www.edusave.edu.tw/news.aspx
 圓夢助學網 https://helpdreams.moe.edu.tw



99.9.10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學產基金助學金
申請期限: 99 年 09 月 16 日起至 10 月 15 日止

補助資格限制項目如下(共 12 項,已申請者不得重複申請;已領取者,應繳回。):
(一)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
(二)身心殘障學生、子女減免學雜費。
(三)身心殘障學生獎助學金。
(四)軍公教遺族減免學雜費。
(五)現役軍人子女減免學雜費。
(六)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補助。
(七)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學雜費補助。
(八)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雜費補助(教育代金) 。
(九)師資培育學生公費及助學金。
(十)退輔會之清寒榮民及清寒遺眷子女獎助學金。
(十一)勞工委員會之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
(十二)農業委員會之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國中小為義務教育,學雜費及住宿伙食補助費,不屬於獎助金補助,不受影響。

本次申請作業,不用另簽切結書,在表一中已加註該項切結說明:未申請其它獎助學金,不包含國家為低收入學生給予之學雜費減免補助。

https://www.htaes.tn.edu.tw/htes_data/099/申請表格及範例.doc




99.9.3
財團法人范道南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
申請期限: 99 年 09 月 30 日前提出

20 名,每人 1000 元。

網站連結: http://www.fan.org.tw/

檔案如下:
→→下載辦法、申請書←←

●單親未必弱勢,勾選單親者,請老師檢述家庭狀況。



99.9.3
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
申請期限: 9 月 30 日止。(逾期申請不予受理)

國小組: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參仟元整。

申請時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一)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誚野蚑衩伓蚞蟋虪 U 章)。
(二)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三)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
(四)災難、變故或重症證明:如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

實施辦法: http://www.ht.org.tw/education/ed1_1_1.htm
申請書: http://www.ht.org.tw/education/ed1_table1.doc
助學金專案證件連貼表: http://www.ht.org.tw/education/ed1_table3.doc
助學金專案名冊: http://www.ht.org.tw/education/ed1_table4.xls
常見問題: http://www.ht.org.tw/education/ed_faq.asp?breed_id=1



99.9.3
巍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勁梅獎》及《勁梅校長獎》

申請期限: 99 年 9 月 15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逾期申請不予受理)

三、補助名額及金額
補助名額: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勁梅獎: 1250 名,勁梅校長獎: 1000 名。每學期每名獎助學金 2,500 元。除獎助學金外,每名受補助學生另贈予獎狀乙紙,以鼓勵學生逆境向上之精神。

四、申請及審查時間( 99 學年度第一學期)
各校申請時間: 99 年 9 月 15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
本公司審查時間: 99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0 月 31 日止。

七、申請文件
 1.申請書一份(共 3 頁)。
 2.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影印本乙份。
 3.學校成績單(或成績證明書)乙份,影印本須加遝晥帢訄B 戳記認定之。
 4.申請人戶口名簿影印本乙份。
 5.低收入戶或家庭突生變故之文件、說明。
 6.其他清寒、災變證明文件,如風災、水災、地震等。

< 備註>
1. 本獎助學金申請方式,是由需補助之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在學學生,提出申請文件後直接向學校申請,並由學校彙整後向本公司進行申請,巍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不接受理個人申請事宜。

完整資料請至『巍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網站觀看,
網址: http://www.globalesprit.com →「公益活動」




99.9.3
紓困助學金

申請期限: 9 月 20 日。(逾期申請不予受理)

ㄧ、本府 99 年 8 月 30 日府教體字第 0990216877 號函諒達。
二、本案相關申請事宜請確實依該函說明事項辦理。
三、因本縣國民中小學紓困助學金該項專案經費有限,請欲申請本案經費之學校將午懦 O 請由「貧困無力支付午懦 O」相關規定中提出申請。
四、請自行下載表格並於 99 年 9 月 20 日(星期一)前初審通過資料正本(申請書、證明文件、申請名冊)逕寄本府教育處體健科彚辦,印領清冊留校備查免送府,為因應時效,另請將申請名冊電子檔 e-mail 至 edub41@ms1.tainan.gov.tw 。

附件 1 : 201008301458-紓困助學金專戶管理要點.doc

附件 2 : 201008301458-紓困助學金申請書(附件一).doc

附件 3 : 201008301458-紓困助學金申請名冊修正版(附件二).xls

附件 4 : 201008301458-紓困助學金印領清冊(附件三).doc

附件 5 : 201008301458-學校證明文件(附件四).doc



99.9.3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申請期限: 9 月 10 日至 10 月 10 日。(逾期申請不予受理,郵戳為憑)

助學金申請條件:
1.重大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子女:所稱重大天然災害係指申請日期起算前三年內災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準。

若非重大天然災害受災家庭,就不行哦~

2. 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3. 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但家境清寒貧苦者得檢具鄉(鎮、市、區)公所出具已列入政府扶助中低收入兒少證明。

村里辦公室出具的證明,不行哦~

如何申請:
填具申請表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由學校彙總後連同下列文件寄交本會。

記得由學校會總後再寄交本會,不要個人單獨寄送哦~

※ 詳細申請辦法及申請表件,請至 業務法規 >助學金申請辦法下載

同一學期內同一受災事實或連續發生受災事實以申請一個學期助學金補助為限喔~

國中(小)學:每名新台幣 5,000 元

助學金申請辦法: http://www.rel.org.tw/law_01.html

下載申請辦法及相關表件: http://www.rel.org.tw/law/grant_990608.doc



99.9.2
99 年原住民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請核發作業第二次公告

一、本府 99 年 8 月 25 日府教學字第 0990209362 號函諒達。
二、各公私立學校無論有無原住民學生,或有無提出助學金申請助學金,均應上網填寫學校學生人數。網址: http://ccsc.gepg.nhcue.edu.tw/field_sch_login.asp
三、另有關核發作業注意事項,請參儐韝庥纀蜓〝C

http://www.tnc.edu.tw/edumsg/1/201008311406-99 學校初審作業注意事項.doc
http://www.tnc.edu.tw/edumsg/1/201008311406-99 原住民清寒助學金實施要點.doc



99.8.31
99 學年度第 1 學期國民中小學學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補助開始受理申請
申請期限: 9 月 10 日
一、依據教育部 99 年 8 月 16 日台國(一)字第 0990138990 號函辦理。
二、補助對象: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家庭突遭變故(失業、放無薪假及莫拉克颱災受災戶)致經濟陷入困境,無法順利就學,經班導師家庭訪視認定需要幫助之國民中小學在學學生。
三、補助項目:代收代辦費(含書籍費),每學期補助每位學生國小最高新台幣 1,500 元,國中最高新台幣 1,600 元。
四、檢附學生資料調查表乙份(如附件),請依格式確實填具,以避免彙整資料時造成誤植,影響後續撥款事宜;另相關承辦人員亦請填具姓名、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俾利更新各校聯絡資料。
五、旨揭調查表請於 99 年 9 月 10 日前傳至 edu788@ms1.tainan.gov.edu.tw ,逾期不受理。
六、各類證明文件(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失業、無薪假、受災戶、導師訪查等證明)請確實審查並留校備查。

http://www.tnc.edu.tw/edumsg/1/201009041528-學生基本資料調查表.xls



99.8.19
申請期限: 9 月 13 日(逾期申請不予受理)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北市 TVBS 關懷台灣文教基金會99 年 7 月 26 日(99)關字第 025 號函辦理。
二、申請條件:本縣國中小貧困學童。
三、補助內容:每年每生 6000 元(分上、下學期撥款),可支用於申請學生之書籍費、代收代辦費及學、用品等費用。
四、申請流程:
(一)申請學校請於 99 年 9 月 13 日前填妥附件表 2~表 5 逕寄(送)教育處學管科陳岳男教師彙辦,並將電子檔傳至: edu788@ms1.tainan.gov.tw 信箱。
(二)因補助學校名額有限,請避免與其他補助重複,錄取學校名單 9 月 20 日前公告於縣網。
(三)獎助學金核准後,會以公告方式通知各校送領款收據(表六)辦理撥款事宜。
(四)撥款後 1 個月內,學校須將支出明細表及感謝函送府彙辦。

附件 1 : 201008120825-表 2-學校帳戶資料.doc
附件 2 : 201008120825-表 3-學生推薦名冊.doc
附件 3 : 201008120825-表 4-被補助學生申請書.doc
附件 4 : 201008120825-表 5-老師推薦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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