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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學金 鄧如芬 - 獎助學金 | 2022-06-08 | 點閱數: 355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罕見疾病基金會 111 年 6 月 1 日罕病社字第 1110760030 號函辦理。

二、獎助資訊,說明如下: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111 年 8 月 15 日(星期一)。另,資料不齊者之補件時間至 111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三)為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申請資格:

1.為該會服務罕見疾病病類之病友,並登記為該會螢火蟲家族會員者(罕見疾病病友得隨時申請入會)。

   ※初次申請者務必檢附診斷證明書。

2. 一人限擇一類獎項申請。

3.若曾獲得該會的獎助學金,兩年內不得重複申請該獎項,唯【奮發向上助學金】可隔一年及【金榜題名獎學金】可不受年限之限制。

   例如:若曾於 110 年獲得【認真負責獎學金】,需於 113 年才可再度申請同一獎項;曾於 110 年獲得【奮發向上助學金】,可於 112 年再次申請同一獎項。

4.各項獎學金之個別申請資格:

(1)奮發向上(清寒)助學金:領有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且 110 全學年度總成績達70分以上者,每戶以申請一位為限。申請者需為小學以上學生(含)

(2)成績優良獎學金:學業成績表現優異之罕病病友。

A.國小組: 110 全學年度總成績平均 90 分以上。

B.國中組: 110 全學年度總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

C.高中(職)組: 110 全學年度總成績平均 75 分以上。

D.大專組: 110 全學年度總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

E.碩博組: 110 全學年度總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

(3)認真負責獎學金:礙於疾病狀況影響學習成果,但卻樂於助人、認真向學、積極參與社會服務,並有具體優良事蹟之罕病病友。申請者需為小學以上學生(含)

(4)傑出才藝獎學金:具特殊才藝之罕病病友(如:樂器演奏、繪畫創作、演說寫作、運動傑出等),不限在學學生。

(5)病友進修助學金:於110年 1月 1日至 111年 8月 31期間,職業訓練或為了取得相關證照、升學及國家考試補習之進修者或出國遊學及國際交換學生者。

(6)金榜題名獎學金:於110年 9月 1日至 111年 8月 31日期間「放榜」得知考上各大學、研究所、國家考試、專業技術考試(乙級以上)之罕病病友。

   註:若於 111 年 8 月 15 日至 111 年 8 月 31 日期間放榜,請先於截止前繳交「申請表」,後續文件請儘速補件。

(7)罕病子女獎學金:罕病病友之子女學業成績表現優異,且須有具體協助病友事蹟者。凡 110 全學年度總成績平均國小生達 90 分以上,國高中(職)生、大專生、碩博士生達 80 分以上即可申請。一名病友以推薦一名子女申請為限。

(8)友善扶持獎學金:罕病病友的同學、師長、同事、朋友及通用計程車司機等(親屬除外)曾具體協助病友奮發向上,勇敢克服困難等事蹟,由病友負責推薦報名,如推薦申請者兩名(含)以上並獲錄取者,則由申請者均分獎金,不限在學學生

(9)國際進修獎學金:至國外攻讀研究所以上學位之傑出罕病病友(不包含短期交換學生及短期遊學)。

(10)罕病手足獎學金:罕病病友之手足學業成績表現優異,且須有具體協助病友事蹟者。凡 110 全學年度總成績平均國小生達 90 分以上,國高中(職)生、大專生、碩博士生達 80 分以上即可申請。一名病友以推薦一名手足申請為限。

 (三)其餘資訊,詳如附件。

三、旨案聯絡人:張毓宸社工師,電話:(02)2521-0717 分機 167 ,該會獎助學金專屬 LINE 帳號(可即時線上通訊或傳照片等):http://lin.ee/Lia4W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