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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告 訪客 - 輔導室 | 2015-07-06 | 點閱數: 420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北市 TVBS 關懷台灣文教基金會 104 年 6 月 29 日( 104 )關字第 029 號函辦理。
二、本案貧困學童每年每人 6,000 元助學金(分第一、二學期撥款,優先使用於書籍費及代收代辦費,有剩餘經費再由學校依照認養學生實際需求統籌處理,包括學用品、制服費、學校課輔費…‥等就學用途項目)。
三、本案以特偏遠、偏遠地區及 103 學年度獲補助學校(不含原台南市非偏遠學校)為優先,補助校數以國中小各 20 校為原則,請學校協助提供給最需要的學生;另該會建議:學校申請本案補助人數若低於 10 人,請另覓其他經費予以協助。
四、本案如有涉及其他處室相關業務,請橫向協調聯繫。已依規定領取政府之補助、減免或其他性質相當之給付者,不得重複申請;另百人以下學校市府已專案補助教科書及午餐費,依規定不適用本補助案。
五、本案申請資料係以電子檔方式收件,請欲申請學校務必將表格電子檔轉交導師配合 e 化處理(勿用手寫),彙整後,於 104 年 9 月 23 日(星期三)前備齊前項資料上傳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編號 4706),逾期概不受理。
六、檢附學校推薦名冊、學校簡介、學生推薦名冊、學生資料各 1 份。

有意者請於輔導室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