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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玉卿 - 輔導室 | 2021-08-30 | 點閱數: 445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00830 公告 184251 號辦理。

二、目的:協助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學習、生活自理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三、員額:一律以書面審查,依成績高低排序,錄取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四、報名資格:依「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第六條規定「應具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

五、工作內容:依「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教師助理人員之職責如下:在特殊教育教師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六、任用期間:預計 110 年 9 月 13 日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

七、鐘點節數及待遇:

(一)錄取人員以鐘點費方式支應,每小時以 160 元計、每天服務不超過 8 小時,並依實際核定經費作調整。

(二)受僱用人員皆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健保及離退金項目。

(三)錄取者經進用,應接受學校之職前訓練並積極參與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專業團體辦理之在職進修活動。

八、報名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0 年 9 月 3 日(星期五)下午 4 點前截止,逾時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如附件一)、身份證件影印本、最高學歷等證明文件影印本、自傳等文件親送本校輔導室。報名時檢附上述證明文件正本,現場驗畢後歸還(送件影本資料恕不退還)。

(三)報名地點:本校輔導室(台南市歸仁區信義南路 100 號, 06-2309012#730 )

(四)聯絡人:李玉卿主任。

九、甄選事項:書面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試,面試日期: 110 年 9 月 6 日(一)上午 9 時。

九、錄取公佈: 110 年 9 月 6 日(星期一) 16 : 00 前於本市及本校網站公告,並電話個別通知。

十、報到事項:

(一)報到日期: 110 年 9 月 7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

(二)報到地點:本校輔導室。

十一、注意事項:

(一)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二)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後於指定日期至特教班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並依序通知備取人員遞補之。

十二、其他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