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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7-02-07 | 點閱數: 678

「貪伊一斗米,失去半年糧」

i  幸福,農、漁會選舉,檢舉賄選,人人有責


全國農、漁會預計於 106 年 2 月 19 日、 3 月 18 日起陸續辦理選 任人員改選及總幹事遴聘工作,由於適逢過年期間,民間送禮、宴客 頻繁,法務部呼籲農、漁朋友們,為了自己和下一代的幸福,珍惜手 中選票提防不肖候選人,假借送禮、宴客或聚會等名義,提供具有 經濟價值的日常日品、金錢;免費或自付額與成本不相當的餐飲、餐 
券或旅遊,進行賄選行為。遇有賄選情事,請立即撥打 0800-024-099 撥通後再按 4 。 i 幸福,檢舉賄選,人人有責。


法務部指出,農、漁會係屬公益社團法人,一般人誤以為民間團 體即便涉及賄選,也不會受到刑罰的追訴,然而事實上依據農業法和 漁會法規定,買票賣票最高可判處三年有期徒刑。而過往常見以暴力 
脅迫妨害選舉,最高更可判處五年有期徒刑。而最高法院檢察署業於 105 年 11 月 11 日邀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調 查局、法務部廉政署及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等相關機關共同研商合作 
選舉查察事宜,顯示政府極為重視農、漁會選舉賄選與暴力查察事 宜。賄選查察沒有底線,沒有上限,沒有時限,更不會因為過年假期 而中止,請候選(聘)人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而法務部在辦理反賄選宣導方面,本次將沿用正副總統與立委選 舉宣導主軸「i 幸福,檢舉賄選,人人有責」,並以感性溫暖的手法, 向農、漁民傳達追求幸福,應該拒絕賄選、勇於檢舉的觀念。並借用


臺語俗諺「貪伊一斗米,失去半年糧」,來提醒農、漁民朋友,運作
良好的農、漁會,可保障農、漁民權益、提高農、漁民知識技能、改 善農、漁民生活,發展農、漁村經濟。因此為了自己和下一代的幸福, 務必珍惜手上的一票,不要讓賄選或暴力事件,影響選舉的公正性。 
最後法務部進一步提醒全國的農、漁民朋友,把握「抓賄五部 曲」: 1 接-接近賄選候選人; 2 保-保存賄選證據; 3 打-撥打檢舉電 話; 4 訴-起訴就領 1/4 獎金; 5 
搞定-判決有罪確定,領取全額獎金。 檢舉農漁會賄選,最高可得新臺幣 200 萬元獎金, i 幸福,檢舉賄選,
人人有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