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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18-03-29 | 點閱數: 379

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07 學
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
及教學、學前教育相關業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 107 年 3 月 1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70026579 號函
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
學前教育相關業務,擬於 107 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
轄市、縣(市)政府優秀教師至國教署臺北辦公室擔任行
政工作。
三、貴校倘有推薦人員,請教師於 107 年 4 月 7 日前,完成附件
之履歷表,逕以電子檔寄送至 e-j172@mail.k12ea.gov.tw
,國教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四、檢附上開來函及其附件各 1 份。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國民中學、臺南市政府所屬各國民小學
副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本局課程發展科 2018-03-26
12:0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