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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18-04-17 | 點閱數: 329

主旨:修正「臺南市政府提升公務人員英語能力實施計畫」,並
自 107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旨揭計畫自 104 年 1 月 1 日施行迄今,為使其更臻完備並扣
合本府推動第二官方語言之市政目標,爰檢討修正,修正
重點說明如下:
(一)修正補助英檢報名費第 1 點規定:本點酌作文字修正,
補助方式未變動。
(二)增修英語種籽獎勵敘獎額度標準:考量各機關英語種籽
帶領共學活動場次不一,為使敘獎額度具公平性,爰增
修英語種籽獎勵額度敘獎標準。
(三)修正附表 1-臺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推展英語力團體獎評
分標準表:
1、為利本( 107 )年度團體獎評分標準有所依循,訂定
今年度通過英檢比例目標值為 50%,並另訂警察局、消
防局目標值(警察局本年度目標值 31%、消防局本年
度目標值 50%)。
2、區公所組依是否參加 3 分鐘職場英語力口說競賽分組
,依不同評分標準計分。
二、檢附修正之「臺南市政府提升公務人員英語能力實施計畫
」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