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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03-31 | 點閱數: 301

主旨:檢送本市 110 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期程及相關
表件,詳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介聘期程詳如附件 1 ,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實驗教育學校介聘及新設學校介聘:
1、介聘期程須知請參閱附件 2 、附件 3 。
2、因新設學校致學區重劃之學校(安南區海佃國小、北區
大港國小)請於 110 年 4 月 7 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前提報
「因新設校致學區重劃之學校教師介聘」教師名單(如
附件 4),並傳真至歸仁區文化國小(傳真: 3300425 ,
電話 3301666 分機 810),另紙本核章後寄送至歸仁區文
化國小教務處彙整。
3、各校教師有意願前往實驗教育學校或新設學校請於 110
年 4 月 22 日(星期四)前經現職服務學校同意後(同意書
如附件 5),再依介聘期程辦理。

(二)110 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於原校轉任截止日為 110 年 4 月
9 日(星期五)止,逾期不受理。
(三)110 年度國小暨幼兒園之超額學校應於 110 年 4 月 21 日(星
期三)中午 12 時前提報超額教師名單(如附件 6),並傳真
至歸仁區文化國小(傳真: 3300425 ,電話 3301666 分機
810),另紙本核章後寄送至歸仁區文化國小教務處彙
整。
二、檢附「本市 110 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分發期程
表」(附件 1)、「實驗教育學校介聘期程須知」(附件 2)、
「新設學校介聘期程須知」(附件 3)、「因新設學校致學區
重劃之學校介聘教師提報表」(附件 4)、「教師申請參加介
聘同意書」(附件 5)、「超額教師提報表」(附件 6)、「市
內多角調聘任同意書」(附件 7)、「積分審查委託書」(附
件 8)、「現場介聘作業委託書」(附件 9)、「轉任相關注意
事項」(附件 10)供參。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國民小學、臺南市政府所屬各國民中小學附設幼兒園、臺南市
政府所屬各專設幼兒園
副本:本局特幼教育科、本局課程發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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