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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3-05-04 | 點閱數: 93

主旨:有關本會修正各項法定訓練相關規定一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為精進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及各項公務人員晉升官 等(資位)訓練之成績考核相關事宜,以及因應薦任公務 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及警正警察人員晉升警監官等訓練 自 112 年起新增電腦作答方式等,爰修正「公務人員保障暨 培訓委員會複查成績及閱覽試卷收費標準」(以下簡稱收 費標準)第 3 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考核要 點部分規定」、「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資位)訓練成績評 量要點部分規定」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所屬 機關辦理各項訓練測驗試務規定部分規定」。

二、收費標準業經本會以中華民國 112 年 4 月 28 日公評字第 1122260098 號令修正發布;另上開 3 項規定業經本會以同年 月日公評字第 11222600981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同年 5 月 15 日生效。

  三、檢送上開 4 項規定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規定)、總說明 及(條文)對照表各 1 份。相關資料均刊登於本會網站 ( https://www.csptc.gov.tw/)「培訓最新消息」及「法 規及函釋」項下,請自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