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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3-06-15 | 點閱數: 124

主旨:轉知受理退休(職)公(政)務人員遺族遺屬金及在職公 務人員撫卹金等案件之遺族範圍確認等作業,遺族可提供 電子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替代紙本戶籍謄本,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6 月 8 日部退三字第 1125576160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

二、銓敘部為配合內政部落實 E 化政府,省卻民眾奔波請領戶籍 謄本之不便,並達成戶籍謄本減量之目標,爰請各服務機 關於受理旨揭案件時,通知遺族採用下列措施替代紙本戶 籍謄本,以達簡政便民之效: (一)採用電子戶籍謄本:遺族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 司全球資訊網( https://www.ris.gov.tw/)線上免費申 辦電子戶籍謄本。 (二)以新式戶口名簿取代戶籍謄本:戶籍資料如無再異動, 遺族可提供新式戶口名簿使用,無須再申請戶籍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