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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05-07 | 點閱數: 78

一、有關本府員工協助方案服務資訊:

(一)本府人事處 EAP 服務資訊

網址: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aspx?nsub=G0A501

(二)員工協助福利及關懷網申請平臺

網址: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eap/index.aspx

(三)心情溫度計 APP 下載

網址:https://reurl.cc/LWMeEe

心情溫度計:具備簡短、方便使用特性,包含六項問題之自我檢測,您可以透過得分狀況,瞭解是否已達到需要求助之狀態。

(四)心理美德促進量表

網址:https://wellbeing.mohw.gov.tw/pro/elearn/10

 (五)臺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服務資源一覽表

如附件一

(六)地方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網址:https://reurl.cc/YEX3DD

(七)通訊心理諮商

網址:https://reurl.cc/MONzD4

(八)臺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性騷擾防治服務資源一覽表

如附件二

二、教師個別諮商輔導服務

(一)服務對象:本府教育局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與幼兒園園長、校長、專任及代理教師。

(二)服務內容:提供教師因工作適應、輔導與管教學生、親師溝通、生涯規劃、壓力調適、人際關係、情緒管理等議題而產生心理困擾之諮商輔導。

(三)服務流程:諮商申請→治療所轉介心理師→確認預約時間、地點→進行諮商。

(四)申請管道:????線上表單(點我);線上連結網址:https://reurl.cc/qrmAEE

(五)申請須知:

1.每人每年補助 6 小時諮商鐘點費(依「年度」計算,非以學期或學年度)

2.申請本方案之教師於上班時間接受諮商服務,以不影響課務為原則,得依相關規定辦理公出或公假登記。

3.申請案件將由治療所受理,全程皆採保密方式。

4.申請本方案之教師於約定時間後,因故不能前往而未於前一日告知,或遲到 15 分鐘以上,應自行負擔當次諮商鐘點費。

5.為保障教師使用本方案之權益,申請本方案之教師須於開案後 30 個工作天內接受第一次諮商服務,若因個人因素無法配合,則須請您協助再次填寫申請表單。

6.教師於接受本方案各項服務過程中、得隨時要求終止服務

7.本年度方案可預約晤談之時段:即日起至113 12 13 日止。

8.當您填寫表單完成後,治療所確認並安排心理師後,將有人員致電與您聯繫確認晤談時間,聯繫電話:(1)06-2510966 (2)070-10753221,請留意電話

【教育局合作心理治療所_寬欣心理治療所官網】:https://www.kxmin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