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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03-25 | 點閱數: 577
  • 旨揭介聘期程詳如附件 1,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1. 實驗教育學校介聘期程須知請參閱附件 2
    2. 108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於原校轉任截止日為 108年 4月 12 日止 (逾期不受理)。
    3. 108年度國小暨幼兒園之超額學校應於 108年 4月 24 日中午 12 時前提報超額教師名單(如附件 3),並傳真至新化區新化國小(FAX : 5900700),電話 5902035#710 ,另紙本請於核章後寄送至新化區新化國小教務處彙整。
  • 本市 108年第 1次市內介聘作業,配合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第 3 條及第 5 條規定,新增一般地區含非山非市學校教師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服務教師之介聘
  • 另本市國小教師員額查核作業說明會訂於 108年 4月 3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整於本市立大橋國中階梯教室辦理,請各國小務必派員參加。
  • 108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分發期程表」(附件1)、「實驗教育學校教師介聘期程須知」(附件2)、「超額教師提報表」(附件3)、「市內多角調聘任同意書」(附件4)、「積分審查委託書」(附件5)、「現場介聘作業委託書」(附件6)、「轉任相關注意事項」(附件7)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