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109 年 11 月 19 日南市衛疾字第 1090193367 號函辦理。 二、請加強宣導如有發燒或嚴重呼吸道症狀者,請在家休息、就醫,注意個人衛生及手部清潔,並戴上口罩;如有上呼吸道症狀者,請每日量體溫健康監測,教室環境以 500ppm 漂白水消毒,並加強開關、門把、地板、課桌椅重點消毒及落實群聚事件通報等相關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