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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美惠 - 教導處 | 2021-03-02 | 點閱數: 277

臺南市學甲區宅港國小 110 年度 3-6 月身心障礙學生臨僱特教助理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0.2.20 南市教特(二)字第 1100200512 號辦理。

二、特教教師助理員缺額:正取 1 名 ,備取 1 名。三、工作內容:

(一)依特殊需求學生在校時間隨時在旁陪伴。

(二)協助特殊需求學生處理生活上相關事宜。

(三)並協助教師處理該生任何偶發事件。

(四)各項服務內容之記錄建檔。

四、領表地點:自即日起自網路自行下載列印簡章及報名表:

(一)臺南市教育公告系統-學校校務資訊

(二)本校網站(http://www.jges.tn.edu.tw)

五、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0 年 3 月 7 日(星期日) 中午 12 時截止,逾時恕不受理。請於上班時間(上午 8 時~下午 4 時)送件,假日不受理。

六、報名表收件地點:本校教導處。七、報名資格及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

(二)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有特教助理員相關資歷或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優先遴聘。

八、報名方式:採親自送件,不接受通訊報名。所須資料如下。

(一)填寫報名表乙份(請以正楷詳填各欄,貼本人最近二吋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一張,黏貼於報名表上)。

(二)繳驗學經歷及有關證件影本(檢核正本繳交影本)。 1.國民身分證。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明文件。
  2. 相關教育、特殊教育研習證明。

★報考人所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影本,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如有不實且試務人員未查覺,

即使甄選錄取,凡事後查證屬實,亦將取消甄選資格及給予解聘,報考人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

九、甄選日期: 110 年 03 月 08 日(星期一)上午 10 時整。

十、甄選項目、成績計算方式及錄取人數:

(一)甄選方式:採取書面資料審查,並經甄選小組審核。

(二)錄取人數:依成績高、低為錄取之順序錄取,正取 1 名 ,備取 1 名。

十一、遴聘期限:甄選合格日起~110 年 6 月 30 日。(國定假日及週六、日不計)

十二、支薪方式:錄取人員以鐘點費方式支應,依實際核定經費作調整。上班時間為每週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不得超過 8 小時,每小時以 160 元計,薪資請領總額以教育局核定金額為準。

十三、錄取公告及時間:

(一)公告時間: 110 年 03 月 08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

(二)公告於: 1.臺南市教育公告系統-學校校務資訊 2.本校網站(http://www.anses.tn.edu.tw)

十四、報到時間:另行通知報到時間,未報到者,視同自願棄權,不得異議,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五、注意事項: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報名、甄選日程及地點需更改,將另行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

(二)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教導處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三)錄取應聘時段後,同時段請勿再至他校應聘。

(四)錄取人員需參加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之相關研習。十六、聯絡人:教導主任陳美惠 06-7833227 分機 11

十七、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