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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卓佩穎 - 教導處 | 2022-07-24 | 點閱數: 133

說明:

一、依據「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第 9 條規定辦理。

二、為協助持有本署所核發之初、中級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證書 人員累積證書效期展延所需之專業能力點數,爰依據前開辦法舉辦旨揭課程,全程參與者除將核發研習證書外,並以每小時 0.5 點之方式計算,授予渠等專業能力點數。

三、請協助轉知所屬之相關單位、單項委員會及學校,請其具 備參訓資格之會員、教練、同仁、教師、學生及人員踴躍 報名參與,並請於貴單位網站刊登報名資訊。

四、旨揭課程訂於 111 年 11 月 5 日(星期六)、 11 月 6 日(星期日)及 11 月 12 日(星期六)分別假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及國立臺南大學舉辦中、北及南區梯次之研習 課程,並依據指導員之級別分為初、中級課程辦理。每梯 次錄取人數為 80 名(初、中級課程合計),一律採用網路方 式報名,有意報名者請自 111 年 9 月 5 日起至 111 年 10 月 5 日止,至本署「i 運動資訊平台」進行網路報名(網址: https://isports.sa.gov.tw/Apps/PFI/Index.aspx),不 接受現場報名及旁聽;另為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 擴散,爰請全數參與人員務需配合研習課程舉辦當時中央 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頒布之防疫相關規定落實各項防疫事 宜。

五、另請各直轄市政府體育局(處)及各縣市政府協助轉知旨 揭實施計畫予所屬之國民運動中心及轄區內民間健身中心 業者,請其具備參訓資格之教練、人員及課程教師踴躍參 與研習。

六、倘就本案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旨揭課程之執行單位-中華民國 體育學會蔣小姐或李先生辦理(聯絡電話: 02-77496876 或 02-77496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