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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卓佩穎 - 教導處 | 2024-01-17 | 點閱數: 73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1 月 4 日高市教中字第 11330154300 號函辦理。

二、如有應屆畢業生設籍高雄市且欲返回高雄市就讀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填寫旨揭表格,並於 113 年 1 月 12 日(星期五)前,紙本核章免備文逕送至高雄市該學區所屬國中,俾利辦理新生入學相關作業(無則免填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