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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瑞娟 - 教導處 | 2024-03-26 | 點閱數: 66

二、報名時間與方式:

(一)個人報名(含幼童軍報名):填寫報名表、參加同意書繳交所屬童軍團團長,並由團長彙整報名表及參加人員名冊,於 113 年 3 月底前向所在地童軍會報名。

(二)各直轄市、縣(市)童軍會組團報名:彙整各團繳交之報名表及參加人員名冊,以縣市為單位編團向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報名。

三、為鼓勵本市所屬各校童軍團踴躍報名參加,本局依童軍總會報名結果名單(以縣市為單位編團),補助本市參與團中心學校來回部份車資,與人員部分報名費用,說明如下:

(一)童軍補助:預計縣市團 10 團。

1、帶隊老師參加費(每團 4 人):每人 2,000 元。

2、學生參加費(每團預估 36 人):每人 1,000 元。

3、團中心學校來回部份車資一趟 8,000 元,共 2 趟(由團中

心學校負責核銷)。

(二)幼童軍補助:預計縣市團 16 團。

1、帶隊老師參加費(每團 4 人):每人 1,000 元。

2、學生參加費(每團預估 36 人):每人 500 元。

3、團中心學校來回部份車資一趟 8,000 元,共 2 趟(由團中心學校負責核銷)。

四、檢附「中華民國童軍第 12 次全國大露營報名作業要點」1 份,活動報名相關事宜請洽中華民國童軍總會,聯絡電話: 02-274013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