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錄要點如下: 詳細內容參閱附件
肆、辦理期程: 自 109 年 8 月至 111 年 8 月
伍、辦理地點: 輔導團國中小分區承辦學校、自造與科技中心教室
陸、實施方式
一、藉由系列性課程,從理論解析、實作、課堂實踐、教案修正、回流討論,再進行課程共備共創,最後產生探究式素養導向教學設計。
二、參加研習之教師以無課務為參加原則(若有課務則由學校本權責自行處理),出席人員請學校准予公(差)假登記;課程有連貫性,需 全程參與。
三、研習資源有限,為避免浪費資源,請各校整體規劃教師領域精進研修方式,以逐年邀請老師參加為原則。
四、國小國、數授課教師三年內請完成國語 18 小時及數學 18 小時共 36 小時課程。國小英語專長教師(含擔任級任)請三年內完成英語 24 小時
課程。國中國、英、數授課教師請三年內完成 36 小時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