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發揮機關整體行政能量,防範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於 112 年春安工作期間發生重大破壞、危害或洩密等偶(突)發 事件,並減輕事件發生之損害程度,爰訂定旨揭維護措施 計畫,本次維護措施規劃辦理期間自 112 年 1 月 19 日起至 112 年 1 月 30 日止,敬請同仁落實執行,共同維護公務機密(含資訊安全)與機關安全,維護期間內,倘發生重大危安狀況或洩密事件,除即時一通報規定辦理通報外,並請知會鈞局政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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