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1121314330線1121206府人考1121587174----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自即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主文).PDF
-
2) 1121314330線1121206府人考1121587174----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自即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附件).PDF
-
3) 1121314330線1121206府人考1121587174----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自即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附件1).pdf
-
4) 1121314330線1121206府人考1121587174----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自即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附件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