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各級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 4 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請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家庭教育法第 9 條及其施行細則第 6 條規定辦理。
二、為提供學習者便利修習家庭教育相關課程管道,請旨揭人員逕至「教師 e 學院」(https://ups.moe.edu.tw/mooc
/index.php),使用教育雲端帳號或縣市帳號選擇「臺南市」,便可用 open ID 登入選讀 111 年「家庭資源管理的內涵」、「家庭資源的使用」、「家庭消費活動」及「家庭消費與社會環境」等必修課程。
承辦單位:
將軍國小學務組長李宜峰老師
將軍國小投訴信箱: erice0524@tn.edu.tw
投訴電話:(06)794203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