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臺南市立將軍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8 月 24 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 1111106358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
主旨:民國 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投票將屆,請依所附銓敘部函示賡續嚴守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規定,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11 年 8 月 22 日部法二字第 1115483981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承辦單位:
將軍國小學務組長李宜峰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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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電話:(06)794203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