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本校師長有意願或需求,敬請於 11/12 週四下班前,知會教務處。
教務處依本校師資需求,整體評估後,辦理後續瑱報作業。謝謝大家!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函
主旨:有關教育部 110 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 修學分班,請提供學分班需求數量及薦送參加教師名單, 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10 月 28 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 1090129371 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新課綱實施,充裕師資來源,請各校依師資結構、 學生學習需求及學校規模等因素,針對師資缺乏之領域或 科目(含本土語文及科技教育),提供旨揭教師名單(含特 殊教育類教師)俾教育部規劃開班。
三、教育部將依據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大學於 110 年暑假或 適宜時間開辦國小教師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後續作業如 下:
(一)每班以招收 25 名至 50 名學員為原則,倘進修人數達 25 人,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 25 人則併至其他 縣市就近開班。 (二)確定開班學校後,依招生數及需求分配名額,後續由各開班學校依本次薦送順序通知教師檢送相關資料報名, 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
四、有關薦送對象資格、排序原則請詳閱需求薦送表,請各校 務必確實調查所屬教師意願及需求,以免影響教師權益。
五、檢送旨揭需求及薦送表(如附件),請於 108 年 11 月 13 日(星 期五)前將電子檔及核章後紙本掃描上傳至本局線上填報系 統(編號: 12808),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