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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陳春蓮 - 教務 | 2020-11-30 | 點閱數: 241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函

主旨:檢送「臺南市辦理 2021 總統教育獎初審作業實施計畫」1 份(如附件),請踴躍推薦「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 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學生參加遴 選,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11 月 23 日臺教授國字 1090146619A 號函辦 理。

二、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與已立案私立學校並具備中華民 國國籍之 109 學年度在學國中小學生。

三、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 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 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 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 者。 

四、推薦組別分為國中組及國小組,推薦方式一律採取網路報 名(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報名)及書面推薦報名(網路報 名後下載列印,並送交本市鹽水區岸內國民小學教務處), 推薦相關書面資料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社會 團體應檢附已立案之相關證明文件,並主動知會推薦人就 讀學校。未於規定期限內函送相關表件及資料者,不予審 查,視同資料不全,各單位及受推薦人不得異議。

五、請推薦單位於資料送出前,再次確認所送各項資料無誤; 另請併附受推薦者之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以供查閱。 六、請社會局惠予轉知社會團體踴躍推薦學生參加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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